在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合同时,要注意很多事项。招标合同是是合作双方就某项工程或任务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别订立的合同。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签订招标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要审查工程项目是否需要招标。
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以上项目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一定标准的,是需要进行招标的。
二、审查招标项目是否可以招标。
对于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工程、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的工程等几种工程情况,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三、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资格权限。
按照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但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要严格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五、编制招标文件。
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还要注意的是,必须依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还要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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